修建龙湖黄氏宗祠实施细则(草稿)
  龙湖黄氏始祖玉湖公自元末至正十七年(公元1382年)带子田隐公创居龙湖。于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兴建黄氏宗祠燕翼堂,已有六百二十二年之历史。明嘉靖三十六年(公元1557年)重修顺治元年闽贼姜世英犯潮州焚掠龙湖始祖祠不幸被焚二年后重修,清乾隆三十七年(公元1772年)十月重修,清嘉庆十年(公元1805年)三月略修,清光绪七年(公元1881年)辛已三月重修,楹柱新旧参用木匠失检未得十分巩固,致隔年秋被风倾覆。当时公项紧缺族人遂即捐款重修。最后重修至今已一百二十二年之久。
  自5月26日召开龙湖黄氏各族亲代表大会,组建《黄氏宗祠》筹建会。号召全乡黄氏不分世系捐资共建宗祠,修编龙湖黄氏族谱,黄氏宗祠建成后系全乡黄氏子孙之共同拥有,作为龙湖江夏文化研究会所及老人活动中心之用,宗祠重修原则,龙湖已定为市级旅游景点,本宗祠是一古建筑,故修祠应坚持维持原貌,修旧如旧原则。
  《黄氏宗祠》理事顾问小组,由龙湖最长辈德高望重的黄辉宗长任组长,龙湖寨党政领导黄利科、黄振耀、黄培鑫任副组长及各宗系代表共十二人组成。将聘请海内外贤达人士为荣誉顾问。
  领导小组负责组建修建宗祠领导工作及建祠工作中负责领导、监督、督促作用。下设建祠理事会;理事会由黄迪广、黄伯群、黄炳亮、黄俊健、黄永昌等为常务理事,理事会负责建祠一切事务,分设工程组 (工程质监组、工程材料组、后勤组),财务组、接待组、资料组。筹建会成员应具有爱祖、敬祖、耀祖之公心,才能集中力量,步调一致,致力把宗祠重建好,使族亲满意。
  号召黄氏子孙、贤达人士、出谋献策、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资金来源由多方筹资。
  1、急盼海内外族亲,集腋成裘,热忱献资重光宗祠,让我族光辉历史永炽昌。各房代表应把宗族内旅外工作的宗亲地址、电话调查后上报到理事会。
  2、各地贤达人士热心捐款,多做奉献。各房代表应把宗族内贤达人士的名字比较全面、详细调查,调查后上报到理事会。
  3、全乡黄氏子孙不分男女每人义务捐款10元。
  自即日起接受宗亲捐款,所赠捐款可上缴各房宗亲代表或直接到建祠财务组交款。外地宗亲可直接汇款入银行专用帐户,收款后由财务组统一开回收据。
  工程组分为工质监组、材料组、后勤组广集贤达人员,凝聚力量,推荐聘请熟练工程生产的泥、木、油漆工艺的宗亲组成工程质监组(大约二十多人、其中二十人分十组轮流监工),推荐聘请懂得工程生产材料(木材、砖瓦、油漆、古板金等)的宗亲组成工程材料组,重要材料(木材、砖瓦、古板金等)由理事组选购,工程组地任务实施理事会修缮宗祠设计方案,监督建筑工人施工,采购管理重建宗祠材料。后勤组负职后勤事务及保卫工作。
一、 工程施工投标事项;
  工程组:广集贤达人员,凝聚力量,推荐聘请熟练工程生产的泥、木、油漆工艺的宗亲组成工程质监组,推荐聘请懂得工程生产材料(木材、砖瓦、油漆、古板金等)的宗亲组成工程材料组,重要材料(木材、砖瓦、古板金等)由理事组选购,实施领导组修缮宗祠设计方案,监督建筑工人施工,采购管理重建宗祠材料。
  1.为保证工程质量重要材料(木材、砖瓦、古板金等)由理事组选购,其他物料由工程队包工包料生产。
  2.选择施工单位应有具备一定经济资力,且有施工过公祠古建经验的。参标者须派车接送理事会有关人员对该单位所施工过的工程进行现场观察。(须过攴由本会自行安排伙食、不接受请客送礼。)
  3.施工单位应认真组织对做好建筑材料机械及工具专人看守防范,并按施工规范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一切意外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负,治安方面甲方给予协助。
  4.投标者应在本会筹建过程,按要求向本会送交有关基建设计图纸、材料分析表,按本会确认图纸及材料配比要求施工。各参标单位应认真组织对图纸材料配比要求进行核算,求出工程总造价(作参标单位的标价)。
  5.理事会根据参标者地工程质量参考其报价确定参与投标者。采用公开招标,投标形式择优确定施工单位。
  6.对工程施工要求保质限期,分段验收分段付款、施工单位所进入材料、统一由本会质监组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给予退回。规定竣工期限设立奖罚措施。能提前竣工验收质量达到理事会及质监组认可,且无安全事故的,可定适度奖励,工程未能按期竣工验收的,应予罚款。
  7.龙湖黄氏宗亲不参与工程投标。龙湖黄氏宗亲参与建祠所有人员匀为义务,
二、 财务制度;
  1.财务组设会计员、出纳员各一名、捐款收款员二名。
  2.收款员负责收取宗亲捐款,收款后不分钱额多少均要开回收据,公布上墙。应把款项存入银行专用帐户(最迟不滞留二天)
  3.出纳员每次银行提取资金不超2000元,出纳员应严格执行单据审批制度,购买材料,应有供手人、证明人、工程组负责人签名方可付款。在1000元以上的要供理事会常务理事三人以上签名,经领导小组审批方可付款。
  4.会计员资金支付分清为工程资金、材料资金、及生活费用要求每月每十天张榜公布收支情况,每月列会向宗亲代表大会汇报财务的资金使用情况,并张榜公布。
  5.遵守财务制度,银行提取资金应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名、理事会负责人盖章、出纳员盖章方能取款。采购建筑材料,要有二人以上参加。购买材料,在100元以上的,要工程组负责人同意方才购买。
  6.龙湖黄氏宗亲所有人员每一个人都有义务为修建宗祠出谋献策,尽自己地最大能力为修建宗祠出力,应该强调都是义务地不应有任何报酬。
  7.参与理事的全体人员任何人都应廉洁奉公,无私奉献,不接受请客、不接受送礼、不按受回扣。如经发现免去参与理事,广大宗亲可向领导小组检举投诉,宗亲代表也可在每月例会上申诉。
  8.定于每月十日二时三十分在黄氏宗祠举行例会参加人员为全体代表及理事人员, 工程组应把每月工程进展情况向代表汇报,财务组要把每月收支情况及资本使用向代表公布,领导小组为下步工作作指示,全体代表对理事会工作及工程存在问题发表意见。理事会常务理事应每月8日、18日、28日开一小会讨论研究工作。
三、 接待组广集海内外宗亲贤达之士和接待海内外宗亲。
四、 资料组:修编龙湖黄氏族谱,组织重建宗祠材资料。龙湖黄氏族谱已有二百多年未收编,族谱现善存于居浩宗长手迹族谱一本,族谱大部分记载记录至子字辈,至今至少善缺七、八代人无记录,修复黄氏族谱非常重要,若我辈再不整理将会永远失传。龙湖黄氏子孙有义务把自己家族的历史及世系资料填写完整交与理事会资料组整理族谱。据比较完整资料记录我祖来自拮阳致政七公世系,其传代为黄致政-黄念二-黄文泽-黄明卿-黄千二-黄机宜-黄玉湖-黄田隐,黄玉湖列为龙湖始祖。
五、 捐款表彰办法:广大宗亲应尽孝心、多作贡献,捐款200元以上者,宗祠建成后勒石留芳及登记入族谱永存。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者聘任为宗亲会名誉会长。在宗祠内芳名榜上嵌入十二寸相片。二万元以上(含二万元)者聘任为宗亲会名誉会长。在宗祠内芳名榜上嵌入伉俪十二寸 相片。
  关于建祠的具体情况,海内外宗亲可登录《潮人黄姓》网站http://www.crhx.com查询。